办理抚养公证书,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出具公证书。

明确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若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抚养协议文本也是重要材料之一,协议中应清晰写明抚养的具体内容,包括抚养的方式、期限、费用等关键信息。还需提供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证实被抚养人的身份以及与抚养人的关系。若有其他能够证明抚养事实的材料,也可一并提供,比如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中需如实填写申请人及被抚养人的基本信息、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等内容。

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公证员可能会就有关事项进行询问,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有疑问,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

经过审查,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机构会出具抚养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抚养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整个办理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公证机构的工作,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抚养公证书如何办理手续(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