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起诉离婚时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可在规定时间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在法律程序上,起诉离婚并不要求必须有充分的感情破裂证据才能启动。当一方决定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只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基本材料,阐述离婚的诉求和理由,法院就会受理该案件。

在审判过程中,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无法离婚了。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法律给予当事人的再次争取离婚的机会。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通过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双方感情不和;若存在家庭暴力,及时报警并要求出具出警记录,去医院就诊时保留相关病历资料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调解离婚,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减少对双方的伤害。即使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法来实现离婚的目的。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