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两千多未达到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从上述标准来看,挪用公款两千多,远远低于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因此通常不会以挪用公款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挪用公款两千多这种行为也是违反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该行为,可能会面临党纪政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违反廉洁纪律等相关规定的党员,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在政务处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情节较重的,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两千多的情况,同样一般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也有相应的立案数额标准),但所在单位也可以根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挪用公款两千多会怎样处罚(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