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通常意味着不会进入审判程序,在法律层面一般不会被判定有罪,但不代表完全“没事”,仍可能存在一些其他影响。
检察院不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定性上,当事人没有犯罪行为,通常不会有犯罪记录带来的后续影响。
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虽然最终不会被法院定罪判刑,但仍表明当事人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由于情节轻微等原因,检察院决定不将其交付审判。在一些特定领域,如报考某些特殊职业、参军等,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相关单位在审查时可能会考虑到曾经存在的违法情节。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下,只是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但如果日后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仍有可能重新起诉。
即使检察院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即使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其他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