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赔偿方式有所不同。精神损失费需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首先来看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有诸多考量因素。比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如果侵权人是故意为之,其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能相对更重;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很关键,像采用恶劣、残忍手段造成事故的,赔偿数额会有所不同。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重要判断依据。若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或者严重的心理创伤等严重后果,精神损失费通常会较高。同时,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会纳入考虑,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利,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不容忽视,经济能力较好的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对更多的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赔偿数额,经济发达地区的精神损失费标准可能相对较高。

再看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收入状况,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受害人每月工资为 8000 元,因事故误工 3 个月,期间单位停发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 8000×3 = 24000 元。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受害人从事建筑行业,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当地建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 6000 元,误工 2 个月,误工费就是 6000×2 = 12000 元。

事故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怎么赔偿的(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