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起诉后开庭不去,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若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拘传;若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当被告被他人起诉后,如果开庭时不出庭,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例如,在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中,被告是必须出庭的。若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也就是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和重要的法律关系,需要被告亲自到庭陈述情况,以便法院准确查明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查判断。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能够支持其诉讼请求,法院会依法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而被告由于未到庭进行答辩、举证和质证,就丧失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可能会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可能会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等。

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比如遭遇不可抗力、突发重大疾病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延期。

被别人起诉后,建议积极应对,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确实无法到庭,也应及时与法院沟通并说明情况。

被别人起诉了开庭不去会怎么样处理(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