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打骨折的判刑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经鉴定构成轻伤,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还要考虑案件中的其他情节,如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等。
在司法实践中,打架导致他人骨折,首先要对伤者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这是判断量刑的重要依据。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骨折的严重程度不同,所对应的损伤程度也不同。如果骨折被鉴定为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例如,常见的一些单纯性骨折,如肋骨骨折两根以上等情况,可能会被判定为轻伤。
若骨折被鉴定为重伤,量刑则会更重。同样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像粉碎性骨折等严重骨折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重伤。
如果打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依照刑法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特别残忍手段,可能包括使用凶器反复击打骨折部位等恶劣情形。
在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如果打架一方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