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我国,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对于行政拘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通常也是在作出决定后尽快通知家属。

而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主要包括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让家属及时了解其情况。当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是因为无法通知家属,比如被拘留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等,公安机关也需要做好相关记录。

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对于行政拘留,可以根据情况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等。对于刑事拘留,家属应当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为被拘留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进展,维护其合法权益。及时通知家属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程序正义的重要体现。

拘留证什么时候给家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