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无力还款被起诉后,应积极应对,首先要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主动联系债权人尝试协商解决方案,收集相关证据,按时参加庭审并如实陈述情况,若对判决结果不服还可考虑上诉。
当面临逾期无力还款被起诉的情况时,有一系列步骤需要注意。
第一步,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这些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很多人在被起诉后会选择拒收文书,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免诉讼,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拒收文书并不会阻止诉讼的进行,反而可能导致自己错过了解案件情况和进行答辩的机会。
第二步,主动与债权人取得联系。尝试和债权人说明自身目前的经济状况,表达还款意愿,看是否能够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比如可以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延长还款期限,减少每期的还款压力。债权人在了解到债务人有还款诚意且确实存在困难时,有可能会同意协商方案。
第三步,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状况确实困难的证据,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医疗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在判决时可能会予以考虑。
第四步,按时参加庭审。按照法院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不要隐瞒事实。同时,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确实无法亲自参加庭审,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
第五步,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在决定是否上诉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上诉的成本、胜诉的可能性等。
逾期无力还款被起诉并不可怕,关键是要积极面对,采取正确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