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即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由检察机关批准。其内容有严格的格式要求,主要包含被逮捕人基本信息、法律依据、执行逮捕的相关要求等。

逮捕证的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标题和文书编号,一般在文书最上方正中间为“逮捕证”,其右侧会有相应的编号,该编号能体现文书的年份、制作机关代字以及顺序号等信息。

正文部分。正文开头会明确被逮捕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等,确保准确指向被逮捕的对象。然后会说明法律依据,通常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表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正文还会阐述执行逮捕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公安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对被逮捕人执行逮捕,并将其押送至指定的看守所羁押。

在正文之后是落款部分。落款处会有签发的公安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签发的具体日期。逮捕证通常还设有附卷联和交看守所联等不同联次,每联的内容基本一致,但用途不同。附卷联会留存于公安机关的案件卷宗中,作为案件办理过程的重要凭证;交看守所联则会在将被逮捕人送至看守所时交给看守所,以便看守所进行收押等相关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逮捕证的制作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才能依法制作和签发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刑事拘留逮捕令怎么写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