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没有孩子,其遗产的处理需要先看是否存在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则按其内容执行;若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存在或丧失继承权等,遗产可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在处理舅舅没有孩子的遗产问题时,首先要查看是否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舅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比如舅舅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房产留给朋友,那么该朋友就有权依据遗嘱获得该房产。
若不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如果舅舅有配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配偶有权继承部分遗产;同时,舅舅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且未丧失继承权等情况下,他们将优先继承舅舅的遗产。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等,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这种情况下,舅舅的兄弟姐妹(包括他的其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遗产。例如,舅舅的父母已经去世,也没有配偶和子女,那么他的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舅舅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例如,舅舅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且没有法定继承人,那么他的遗产可能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组织。处理舅舅的遗产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顺序进行。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