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追尾不一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要根据事故发生时双方的具体过错情况来判定。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责任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几种情况。
酒驾行为本身具有极大的危险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追尾事故责任的判定并非仅取决于酒驾这一因素。如果在追尾事故中,对方车辆也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例如突然违规变道、急刹车且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那么对方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比如,前方车辆在正常行驶车道内突然违法变道,导致后方酒驾车辆避让不及发生追尾,这种情况下,前方车辆的变道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前方车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酒驾车辆就不一定是全责。
但如果在追尾事故中,对方车辆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完全是因为酒驾车辆驾驶人操作不当、反应迟缓等原因导致追尾,那么酒驾车辆驾驶人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酒驾追尾是否全责要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多方面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同时,即使酒驾不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酒驾者也需要为其酒驾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