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离婚证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补领离婚证时,需要准备必要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等基本情况,而身份证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这两个证件是必不可少的,它们能准确确认补领人的身份信息。
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个证明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询并开具。婚姻登记档案中记录了当事人当初离婚登记的详细信息,是补领离婚证的重要依据。
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当事人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照片的规格和数量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是2 - 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作用是用于新的离婚证上,以清晰显示持证人的形象。
当事人在补领离婚证时,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果身份证遗失或者过期等情况,需要先去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或换领新证。对于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如果原婚姻登记机关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也可以尝试到当地的档案馆等部门进行查找。
补领离婚证的过程相对严谨,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后,当事人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就可以顺利补领新的离婚证,从而保障自身相关权益和后续可能涉及的事务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