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年缓刑2年指的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1年有期徒刑,但给予2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2年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无需在监狱服刑,而是在社区接受矫正,如果遵守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原判的1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需要明确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并非独立的刑种。“判1年缓刑2年”中,“判1年”是确定的量刑结果,即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应当被判处1年的有期徒刑。“缓刑2年”则是考验期限,在这2年时间里,犯罪分子不用到监狱里去服刑,而是在社会上接受社区矫正。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这2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那么在2年考验期满后,原判的1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相反,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或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会被撤销缓刑。对于又犯新罪的,要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于发现漏罪的,同样要对漏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