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需根据担保方式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保证中,在借款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还款时,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银行可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不同的保证方式,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一般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当借款人还不上银行贷款时,银行需要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追讨,在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债务的,此时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一旦借款人贷款还不上,银行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

担保人的追偿权: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意味着担保人替借款人偿还贷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要求偿还自己代偿的款项。

如果贷款还不上,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可能会受到影响,以后自身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可能会面临困难。所以,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和责任。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