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八个月大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孩子八个月大这种年龄尚小的情况下,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八个月大的孩子正处于哺乳期,需要母亲更悉心的照料和关怀,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往往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母乳喂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父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性,或者存在暴力倾向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的情况。

即使孩子在八个月大时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后续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情况变化,比如母亲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无法继续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父亲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一切的判定和调整都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夫妻离婚八个月大的孩子归谁抚养(0)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