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欺诈交易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面对中介欺诈交易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问题。
协商解决。当发现中介存在欺诈行为时,可尝试与中介进行沟通协商。向中介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的事实,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退还费用、赔偿损失等。这种方式较为平和,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中介愿意积极解决问题,双方可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但协商的前提是中介有解决问题的意愿,若中介态度强硬,不愿意承担责任,协商可能难以取得理想效果。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向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中介的欺诈行为。这些部门具有监管职能,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向行业协会投诉,能促使其对违规中介进行行业内部的处罚和规范;向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员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也是解决中介欺诈交易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中介的欺诈行为,如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获得胜诉判决,若中介不履行判决,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中介欺诈交易时,要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