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办理离婚手续和普通户口大体相同,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则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首先明确集体户口办理离婚的不同途径及所需材料和流程。

协议离婚

对于集体户口而言,在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要准备好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集体户口证明以及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参与即可。

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离婚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