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时,债务会依据重整计划进行处理,一般有延期偿还、减免部分债务、债转股等方式,不同类型的债务在受偿顺序和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

破产重整是企业在面临困境时的一种挽救机制,旨在使企业恢复经营能力并偿还债务。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务的处理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在重整程序启动后,会有一个债权申报期。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性质等情况。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确定债权的真实性和数额。

对于不同类型的债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在重整过程中,如果担保财产的价值足以清偿担保债权,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优先获得清偿。如果担保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未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职工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在破产财产中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这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普通债权是破产重整中数量较多的一类债权。对于普通债权,通常会根据重整计划进行处理。重整计划可能会规定对普通债权进行延期偿还,给予企业一定的时间来恢复经营和筹集资金;也可能会减免部分债务,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使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重整;还可能会采取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企业的股权,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和债权人都需要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执行。如果企业能够按照重整计划完成重整,债务将按照计划得到妥善处理;如果企业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企业破产,此时债务将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处理。

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