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摔伤若被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未被认定为工伤,按照病假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
要判断上班时间摔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这些条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就进入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获得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例如,某职工每月基本工资为 5000 元,还有固定的绩效奖金 1000 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单位每月应按照 6000 元的标准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上班时间摔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通常按照病假来处理。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 2000 元,那么病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 1600 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