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军事利益的犯罪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在军队中履行着重要职责,他们的工作对于军队的正常运转和军事任务的执行起着关键作用。

构成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暴力手段通常包括对执行职务人员实施殴打、捆绑、伤害等身体上的强制行为;威胁手段则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物、揭露隐私等方式对执行职务人员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不敢执行职务。

对于该罪的量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档次。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情节”主要考虑阻碍行为的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例如,只是一般性的推搡、言语威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在此量刑幅度内。

当情节严重时,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使用武器阻碍执行职务、造成指挥或者值班、值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军事利益较大损失等情形。比如,行为人持械殴打值班人员,导致军事设施的警戒任务无法正常开展。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往往是指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导致战斗、战役失利,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战时犯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要从重处罚。因为战时军队的任务更加艰巨和重要,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会对军事行动产生更为严重的影响。这体现了法律对维护战时军事秩序的严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