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具体包括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以及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阶段。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过程包含了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的整个区间,犯罪中止可以出现在这个过程中的不同阶段。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这个阶段,行为人可能已经开始为犯罪做准备,比如购买凶器、踩点等,但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例如,甲为了杀害乙,购买了一把匕首,在前往乙家的路上,甲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于是放弃了杀人的念头,转身回家。甲的这种行为就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犯罪实行阶段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使得犯罪行为没有继续进行下去。比如,丙在盗窃商店财物时,刚打开保险柜,看到里面的钱,突然心生悔意,关上保险柜离开现场。丙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主动放弃了犯罪,构成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阶段的犯罪中止:有些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犯罪结果并不会立即发生,在结果发生之前,行为人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构成犯罪中止。例如,丁为了报复戊,在戊的食物中投放了毒药,在戊吃下毒药后,丁后悔了,立即将戊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戊脱离了生命危险。丁的行为就属于这一阶段的犯罪中止。

综上所述,犯罪中止发生的阶段涵盖了犯罪预备、实行以及实行终了但结果未发生这几个关键阶段,其核心在于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基于自身意志主动停止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