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致骨折的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况,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故意伤人致骨折的情况时,赔偿涉及多方面内容。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宿费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骨折导致受害人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还可能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赔偿的流程通常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