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仲裁申请律师费的承担,通常情况下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般原则:在我国法律实践中,律师费遵循“谁聘请谁承担”的原则。这意味着劳动者为了在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中获得专业法律支持而聘请律师,所产生的律师费自然由劳动者自己支付。这是因为律师为聘请方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其处理法律事务,聘请方享受了服务成果,所以需承担相应的费用。

用人单位承担的情况: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败诉方需承担对方的律师费,那么在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中,如果用人单位败诉,就可能需要承担劳动者聘请律师的费用。根据一些地方法规或政策规定,在特定的工伤案件中,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劳动者的律师费。例如,某些地区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纠纷,规定在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的工伤案件中,用人单位需承担劳动者合理的律师费。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没有合同约定或地方法规规定,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劳动者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判定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满足较为严格的条件。

工伤赔偿仲裁申请律师费的承担问题较为复杂,既受到一般原则的约束,也会因合同约定、地方法规以及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在遇到工伤赔偿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