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符合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条件。
土地方面需满足规定。开发商要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因为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只有完成出让金的缴纳,才能合法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利,确保后续开发建设的合法性。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就进行预售,那么购房者的权益将面临巨大风险,可能出现土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建设许可不可或缺。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保证了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从建筑的布局、高度、面积等各方面都经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核。施工许可证则表明该项目具备了施工的条件,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安全措施等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查。没有这两个证件,项目可能存在违规建设的情况,无法顺利完工交付。资金投入有明确标准。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要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一要求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预售,导致项目烂尾。只有达到一定的资金投入比例,才能保证工程能够持续建设下去,而明确的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则让购房者对房屋交付有明确的预期。预售登记和许可证明是关键。开发商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政府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审核开发商的各项条件,确保其具备预售资格,从而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