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外遇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并非单纯取决于男方是否有外遇,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会综合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八周岁以上孩子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法律层面,处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问题,核心原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为明显,母亲的照顾往往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抚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男方有外遇这一情况本身,并非是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法院会着重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工作稳定性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这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双方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质等方面。虽然男方有外遇可能在道德层面受到指责,但如果其在其他方面具备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他们对跟随哪一方生活有了自己的思考和选择,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男人有外遇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