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与抢劫罪主要在行为方式、索取财物的时间和地点、索取对象等方面存在区别。

行为方式不同。绑架罪是将被害人劫持并控制,限制其人身自由,通常会以杀害、伤害等对被害人进行威胁,迫使第三人交付财物;而抢劫罪是当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例如,在绑架案件中,犯罪人会将被害人带离原地,转移到隐蔽场所控制起来;抢劫罪一般是在犯罪现场直接针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获取财物。

索取财物的时间和地点不同。绑架罪获取财物的时间通常不是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当时,而是在绑架行为实施后,通过通知第三人在指定时间、地点交付财物;抢劫罪则是当场从被害人处劫取财物,时间和空间具有即时性。比如,绑架犯控制被害人后,会在一段时间后联系其家属,要求在某个特定地点交付赎金;抢劫罪则是在抢劫现场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索取对象不同。绑架罪是向与被害人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索取财物;抢劫罪是直接向被害人索取财物。以案例说明,绑架犯会以被害人的安危威胁其家属,让家属交钱赎人;抢劫罪就是直接对被抢的人动手,让其拿出身上的钱财。

主体年龄要求不同。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绑架罪与抢劫罪虽然都涉及非法获取财物,但在多个关键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准确区分两者,对于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准确打击犯罪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