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继承过户流程一般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等。费用主要涉及公证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等,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
首先要明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被继承。不过,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一旦房屋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实际上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第一步,房屋评估。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继承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第二步,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第三步,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步,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费用方面:
公证费:通常按照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 2%左右,但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房屋评估费: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的大小按不同比例收取费用。
登记费:一般是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这也是一个比较固定的费用项目。各个地区在具体收费标准上存在差异,在办理继承过户时,建议提前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准确的费用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