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借据的风险类型主要包括被篡改借款金额、虚构借款用途、伪造借款日期、冒名签字等。

被篡改借款金额: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风险。当出借人将空白借据交给他人时,他人可能会在空白处随意填写高额的借款金额。由于借据是证明借贷关系和借款数额的重要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在没有其他有力证据反驳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依据该借据上填写的金额来判定借款事实。例如,原本实际借款金额为 1 万元,但持有空白借据的人在空白处填写成 10 万元,而出借人又难以举证实际借款金额,就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虚构借款用途:空白借据上没有明确的借款用途说明,持有借据的人可能会虚构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借款用途。在法律上,不同的借款用途可能会影响到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比如,如果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该借贷关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被填写成合法的用途,出借人可能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中。

伪造借款日期:借款日期对于计算诉讼时效等有着重要意义。持有空白借据的人可能会故意提前或推迟填写借款日期。提前填写借款日期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提前开始计算,使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主张权利的最佳时机;推迟填写借款日期则可能影响利息的计算起始时间等问题。

冒名签字:他人可能利用空白借据,模仿出借人或借款人的签字,从而虚构出一个借贷关系。这种情况下,被冒名的一方可能会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卷入债务纠纷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证明自己的清白。

空白借据存在诸多风险,在借贷活动中应尽量避免使用空白借据,确保借据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