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会见刑事拘留家属需要做好材料、知识、心理和沟通等多方面准备。包括携带齐全必备材料,了解案件相关法律知识,调整好心理状态,以及规划好与家属的沟通内容。

材料准备至关重要。律师应当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这些是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凭证,缺一不可。律师事务所证明需明确律师的身份以及此次会见的合法性。而委托书是家属委托律师进行会见等法律服务的依据,如果是法律援助案件,则需法律援助公函。还可以准备好笔记本、笔等记录工具,以便记录家属提供的重要信息。

知识准备不可或缺。律师要熟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了解该类案件的常见处理流程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例如,如果是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律师要对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研究,能够准确解答家属关于罪名、量刑等方面的疑问。同时,律师还需关注近期该领域的司法动态和典型案例,为家属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信息。

心理准备也不容忽视。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往往情绪焦虑、紧张,甚至可能出现过激的情绪反应。律师要以专业、耐心和包容的态度面对家属,理解他们的心情,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在会见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被家属的情绪所影响,确保能够客观、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

沟通准备也很重要。律师要提前规划好与家属的沟通内容,明确需要了解的关键信息,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的大致经过、家属所掌握的相关证据等。同时,要向家属说明律师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让家属清楚律师在整个案件中能够提供的帮助和服务。在沟通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法律术语,确保家属能够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