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又缓刑会有案底记录。

需要明确缓刑的含义。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等场所实际服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没有被认定为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不等同于没有犯罪记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只要经法院判决有罪,就会留下犯罪记录。判刑又缓刑的前提是法院已经对犯罪分子作出了有罪判决,这一判决结果会被记录在司法系统中。

犯罪记录一旦形成,会伴随终身。它会对犯罪分子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在就业方面,一些特定的职业,如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等,通常要求从业者必须无犯罪记录,有案底的人将无法从事这些职业。在出国方面,很多国家在办理签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案底可能会导致签证申请被拒。

案底的存在还可能会对犯罪分子的子女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在子女报考某些特殊院校或职业时,可能会因为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所以,判刑又缓刑是会有案底记录的,且该记录会对个人及家庭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