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仲裁需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身份证明等材料,手续包括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

首先来看看申请工伤认定仲裁所需的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必不可少的,需详细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明确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用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证明该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它确定了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是计算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还需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以便仲裁委核实身份信息。

申请工伤认定仲裁的手续。第一步是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会在受理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被申请人需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二步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提前5日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第三步是作出裁决,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工伤认定申请仲裁要什么材料和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