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书签字须由劳动者本人在协议指定签字处签署全名,字迹应清晰可辨,企业方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字,需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签字时要确保协议内容完整、明确,且双方对条款达成一致。
在劳动协议的签订过程中,签字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意味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接受。对于劳动者而言,签字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务必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能使用笔名、昵称等。因为真实姓名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能明确协议的签订主体。签字的字迹要清晰,这样可以避免因字迹模糊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如果字迹难以辨认,可能在后续的劳动争议处理中,对签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争议。
劳动者应在协议中明确指定的签字处签字。一般来说,劳动协议会有专门的“签字(盖章)”区域,要确保将名字签在这个区域内。同时,签字的同时可以注明签字的日期,日期的填写能确定协议生效的时间节点,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起始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从企业方来看,通常有两种签字方式。一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种是加盖企业公章,公章是企业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重要象征,加盖公章同样能使劳动协议生效。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字,而是授权他人签字,那么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等内容,以证明被授权人有权代表企业签订劳动协议。
在签字之前,双方都应该仔细阅读劳动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内容完整、明确,不存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款。只有在双方对协议条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再进行签字。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劳动协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