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同到期通知客户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正式、清晰、礼貌的语言告知客户相关事宜。线上可利用短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线下可在店铺张贴通知。

当店铺合同到期时,及时、恰当通知客户是维护客户关系和保障业务平稳过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通知客户的方式和要点。

线上通知方式

短信通知是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编辑短信时,语言要简洁明了,表达出店铺合同到期的事实,如“尊敬的客户,本店铺与房东的合同即将到期,将于[具体日期]停止营业”,同时可告知客户后续的处理方式,例如“如有需要,可通过[联系方式]继续联系我们”。

若店铺有自己的公众号,可发布推文详细说明情况。推文内容除了合同到期和停止营业时间外,还可以回顾与客户的美好过往,表达感谢之情,如“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店铺的支持与厚爱,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共同创造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并推荐其他替代的产品或服务,提升客户的好感度。

对于有客户微信群的店铺,可在群内发布通知,同时与客户进行互动,解答他们的疑问。

线下通知方式

在店铺门口张贴醒目的通知是必不可少的。通知内容应包括合同到期时间、停止营业时间等关键信息,字体要大且清晰,方便客户查看。

对于一些老客户或重要客户,还可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在交流过程中,真诚地表达对他们的感谢,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建议。

无论采用哪种通知方式,都要注意语言的礼貌和诚恳,避免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同时,要确保通知信息准确无误,让客户能够清楚了解店铺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