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产生原因、适用法律、承担方式、制裁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分。
从产生原因来看,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责任,比如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民事责任主要是基于民事违法行为产生,像合同违约、侵权行为等,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受到侵害而引发的责任。
适用法律不同。刑事责任适用的是刑法,刑法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严厉性,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各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都有明确规定。民事责任适用的是民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一系列民事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担方式有很大差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刑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这些刑罚具有严厉的惩罚性。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较为多样化,常见的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更侧重于对受损方的补偿和救济。
制裁目的不同。刑事责任的制裁目的主要是惩罚犯罪人,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处来威慑潜在的犯罪者,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而民事责任的制裁目的主要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到受侵害前的状态,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
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