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犯罪嫌疑人时,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传唤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在法律规定方面,对于传唤的不同情况有着不同的通知家属要求。

针对违法嫌疑人的传唤。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要及时把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被传唤人家属。这里强调“及时”,但并未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目的是让家属能尽快知晓被传唤人的情况。及时通知家属有助于保障家属的知情权,避免家属因不知被传唤人去向而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慌,同时也体现了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后,除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所谓“无法通知”,可能包括被传唤人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家属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联系上、发生不可抗力等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情况。规定二十四小时的通知时间限制,既给予了公安机关一定的时间来处理传唤相关事宜,又保障了家属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得知犯罪嫌疑人被传唤的消息,维护了家属的合法权益,也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无论是哪种传唤,通知家属都是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活动的公正、透明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