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临时工受伤后,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按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若属于劳务关系,则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判断日结临时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就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工伤待遇。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日结临时工与雇主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要根据雇主和临时工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比例。如果雇主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临时工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违反操作规程等,那么临时工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在赔偿项目方面,无论是工伤赔偿还是劳务关系赔偿,一般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