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对公账户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公司章程、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资料,手续包括提前预约银行、前往银行网点提交资料、银行审核、人民银行备案(部分银行可在线完成)、领取账户相关资料等。
首先来看看办理公司对公账户所需的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银行以此来确认公司的合法性和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确保是本人办理或授权办理相关业务。公司章程能反映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情况等重要信息,银行需要了解这些内容以评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营模式。还需要准备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这些印章在公司的财务收支、文件签署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会留存印鉴样本,以便后续业务操作时进行核对。
接下来是办理公司对公账户的手续。第一步是提前预约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或者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选择合适的办理时间和网点。预约成功后,在约定的时间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前往银行网点。到达银行后,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对公账户业务,然后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对公司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评估,包括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流向等。之后,银行会将相关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进行备案,部分银行现在可以在线完成这一流程,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备案通过后,银行会通知公司领取账户相关资料,如开户许可证(已取消部分地区核发,以账户管理协议替代)、U盾等,此时公司对公账户就正式办理完成,可以正常使用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配合银行的调查和审核工作,以确保账户能够顺利开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