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赔偿诉讼时效的基本时长。该时效的起算点是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查封了当事人的店铺,当事人从得知这一查封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的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是不计算在这两年时效内的。比如,某人因涉嫌犯罪被错误羁押,在羁押期间即便他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这期间也不会计入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当他恢复人身自由后,才继续计算剩余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一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其无法及时行使请求权而丧失权利。

赔偿请求人要及时关注国家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后,合理安排时间提出赔偿请求,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对于时效的计算和中止等情况,如果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