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个孩子的处理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两方面。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由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也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定。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抚养权的确定。若夫妻双方能够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法律尊重双方的意愿,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处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两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探视权;或者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
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一般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且能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教育,那么该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关于抚养费,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同样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内容包括抚养费的金额、支付周期(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后,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情况变化,比如一方经济状况大幅下降、孩子突发重大疾病等,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