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它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的一个等级,介于重伤和轻伤二级之间。
在司法实践和医学鉴定中,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其中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一级的判定有明确的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人体各个部位的损伤情况。
例如在颅脑、脊髓损伤方面,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等情况可能会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在面部、耳廓损伤中,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等属于轻伤一级的范畴。
轻伤一级的法律意义重大。从刑事法律角度来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一级后果的,加害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者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准确的轻伤一级鉴定需要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过程通常会综合考虑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因素,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