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对方不履行协议失败,可从分析败诉原因、收集新证据、考虑上诉或申请再审等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要冷静下来认真分析败诉的原因。法院判决起诉失败通常会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仔细研读判决书至关重要。可能的原因包括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准确、程序存在瑕疵等。比如,如果是证据方面的问题,可能是提交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对方未履行协议,或者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存在问题。

若败诉是因为证据不足,那么接下来的重点就是收集新的证据。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为例,可以收集银行转账记录来证明对方未按时支付费用;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收集财产的产权证明、购买凭证等。通过多渠道收集有力证据,增强自己主张的可信度。

如果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要撰写上诉状,明确指出一审判决的错误之处,并说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在二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收集的证据,争取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

若已过上诉期,还可以考虑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要有符合法定情形的理由,如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申请再审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要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咨询其他专业律师,获取不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维权方案。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