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工遭遇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当短工遇到不发工资的问题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是较为直接的解决办法。可以与雇主面对面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了解工资未发放的原因。也许只是存在一些误解或者资金周转的临时问题,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达成一致,顺利拿到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机构。短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表、工资约定的聊天记录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支付工资,并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重要的维权手段。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短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如果短工胜诉,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仲裁裁决支付工资。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短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的具体数额等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