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没有抓到现场,若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酒驾行为,通常不会对车子进行专门处理。若车辆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或因调查需要被暂扣,会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在酒驾案件中,证据是认定违法行为的关键。如果没有抓到酒驾现场,仅凭借事后的一些间接证据,如他人的举报、事后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等,往往难以确凿地认定酒驾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证明酒驾这一违法行为,一般不会因为所谓的“酒驾”而对车辆进行特殊处理。

不过,如果车辆本身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比如未按规定年检、未购买交强险、存在非法改装等情况,即使酒驾未被现场抓到,车辆也会因这些其他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例如,未按规定年检的车辆,可能会被暂扣,驾驶人需补齐相关手续并缴纳罚款后才能取回车辆。

若警方在调查酒驾相关案件过程中,认为车辆可能是重要证据需要进一步勘查或鉴定,可能会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但这种暂扣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时间限制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酒驾未抓到现场时,车辆是否处理以及如何处理,要根据车辆本身是否存在其他违法问题以及是否因调查需要被暂扣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