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体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七种情形的人员。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预备犯罪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实行犯罪就是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后即时被发觉则是犯罪行为刚结束就被发现,这类人员具有现实的社会危险性,可先行拘留。
二是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有明确的指认表明其有重大犯罪嫌疑,为了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可采取拘留措施。
三是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在其身边或住处发现与犯罪相关的证据,如凶器、赃物等,足以证明其有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
四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这种行为表明其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意图,可能会继续危害社会,需要及时控制。
五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为了防止证据被破坏,保证司法机关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可对其进行拘留。
六是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无法确定其真实身份会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先行拘留有利于进一步核实其身份和调查案件。
七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类犯罪嫌疑人作案范围广、次数多、手段复杂,社会危害性较大,采取拘留措施便于侦查工作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