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侵权发生后,可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处理。

当遇到广告侵权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协商,这是较为便捷的解决途径。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可以就侵权行为的赔偿等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比如,广告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却未获得授权,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和使用方式等问题。

若协商不成,调解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消费者协会等。这些机构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够站在中立的角度,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投诉也是重要的处理手段。被侵权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监管部门有权对广告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对于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等广告侵权行为,监管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处以罚款等。

如果双方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

诉讼是较为常见且具有强制力的处理方式。被侵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若侵权人不履行判决,被侵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处理广告侵权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