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受到威胁恐吓时,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与威胁者发生直接冲突,同时可以通过保留证据、寻求警方保护、与债权人协商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当遇到欠钱被威胁恐吓的情况,第一步就是保证自身安全。如果正处于被威胁的现场,尽量不要激怒威胁者,以平和的态度应对,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受到身体伤害。

保留证据至关重要。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比如使用手机录音、录像,记录下威胁者的言语和行为;保存与威胁者的聊天记录、短信等电子证据;如果有证人在场,要记下证人的联系方式。这些证据在后续处理问题时会起到关键作用。

及时寻求警方保护。向警方报案,将所保留的证据提供给他们,详细描述事情的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威胁者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表明自己有还款的意愿,只是目前可能存在一些困难,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协商的记录,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如果威胁恐吓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威胁者进行赔偿。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