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未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法院会判决归个人所有;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进行合理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财产未分割,法院在处理时会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法院会对财产的性质进行区分。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进行分割,法院会判决归相应的财产所有人。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其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在有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照顾。

如果财产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财产的来源复杂、存在争议等,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归属和价值。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可操作性。例如,对于一些无法分割的财产,如车辆、房屋等,可能会判决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