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新增的罪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了袭警罪的量刑标准。
一般情形量刑:对于一般的袭警行为,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暴力袭击通常指以殴打、拉扯、推搡等方式对警察的身体实施强制力,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例如,在警察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时,嫌疑人抗拒并对警察进行殴打,但未使用危险工具,也未造成警察严重的身体伤害,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按照一般的袭警罪量刑。
严重情形量刑: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这类具有较大杀伤力的物品袭击警察,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式,会使警察面临极大的生命安全威胁,所以法律对此类行为规定了更重的刑罚。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警察执法时,拿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向警察挥舞,试图伤害警察;或者驾驶车辆直接撞向正在执行交通检查任务的警察,这些行为都属于严重危及警察人身安全的情形,会按照较重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袭警罪的设立是为了维护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正常秩序,保障警察的人身安全。具体的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