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抢劫罪在犯罪行为方式、对被害人的人身侵害程度、犯罪主体责任年龄、量刑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犯罪行为方式来看,盗窃罪主要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行为人通常不会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等强制行为。例如,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桌上的手机偷走。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从而强行夺取财物。比如,使用凶器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

在对被害人的人身侵害程度上,盗窃罪一般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直接的暴力伤害,主要侵犯的是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而抢劫罪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还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甚至可能造成身体伤害。

犯罪主体责任年龄不同。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十六周岁。而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较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也有很大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盗窃罪和抢劫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准确区分这两种犯罪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